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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居民,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开始缴费啦!

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700元;个人缴费标准维持每人每年400元。

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及纳入监测范围且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特殊人员按照医保部门参保资助标准执行。

二、缴费时间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6年2月25日(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期,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

三、缴费方式

方式一:关注和登录“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模块,输入操作人身份证号码、姓名进行刷脸认证→点击“为自己缴费”或“为他人缴费”→点击选择“2026年度”→点击“确定”。(首次参保登记会提示“无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点“确定",点击页面最下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查询”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

方式二:支付宝市民中心。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个人缴费"模块,根据提示缴费。

方式三: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亲属缴费。进入微信“河北智慧医保”→注册并登录→“个人账户共济”→选择“居民医保费用缴纳”→选择“缴费”→选择“2026年度”→“确认缴费”。

四、待遇享受

2025年度正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2025年12月底前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2026年1月至2月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到账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3月及以后日期参保的或2025年度未正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待遇享受期按照《河北省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政策措施》执行。(2025年起,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和零报销人员,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断保人员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人员,设置待遇等待期。)

温馨提示:城乡居民如需了解缴费政策等事宜,可拨打运河区医保局服务电话0317-5297695;如需了解缴费渠道和缴费操作事宜,可拨打沧州市运河区税务局帮办中心电话0317-2212366。

沧州市运河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运河区税务局

来源:区医保局

编辑:王 琳

审核:李 娜 史飞飞

中共运河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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