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米彦泽)10月29日,河北省工信厅印发通知提出,开展2026年第二批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和2027年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辅导工作。
在建设基础级智能工厂方面,各市组织尚未开展智能工厂建设的企业,按照有关建设要求,积极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建设。组织完成建设的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建设成效评价,做好基础级智能工厂复核工作,并纳入本地智能工厂培育库,将通过复核的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及时报河北省工信厅备案。
河北省工信厅负责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各市积极组织已完成备案的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指导企业通过在线方式填报申报材料,并于11月20日前将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报省工信厅。
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由河北省工信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各市加强对拟申报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的指导,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于11月6日前报河北省工信厅。河北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对拟申报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的企业进行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