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河北高速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维护高速公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将G4京港澳高速、G5京昆高速、G18荣乌高速、G0211津石高速、S76曲港高速、G9511涞涞高速、G95首都环线高速、G1812沧榆高速等路段新增的43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予以公告。
新增固定式抓拍设备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上述设备将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1116);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1117)、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4312);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4902);在高速公路倒车的(4701);在高速公路逆行的(4702);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4609、4610、4611、4612、4616、4706、4707、4708、4709、47101、47102、47111、47112、47121、47122、47131、47132、47141、47142、6046、6047、6048、6049、6092、6093、609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401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20%以上的(43060)。
上述交通监控设备,自公告之日起5日后启用,公示期满后将对以上点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交警四支队
2026年10月25日
来源|河北高速公安
[编辑|郭会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