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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办发布《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

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是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的意见》,在前期工程硕博士用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基础上,推动5个专业学位类别试点先行。

今年毕业季,多所高校扩大了实践成果申请专业学位的试点,部分硕博研究生不用撰写传统学位论文,而是凭实践成果顺利获得学位。此次《意见》的出台旨在为各地各校科学、规范开展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工作提供政策遵循,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意见》强调,要坚持质量为先,完善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标准、机制和流程。国务院学位办组织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立足本专业学位类别人才培养规律,研制相应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基本要求》,明确不同类型(形态)实践成果的来源与形式、内容结构、写作规范及评价参考要素等。《基本要求》是学位授予单位制定实施细则的重要参考依据,学位授予单位要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分类完善各专业学位类别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实施细则,细化制定涵盖实践成果选题论证、过程指导、评价考核等关键环节的全流程工作指南,形成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成果鉴定书、专家评阅表等参考模板。

《意见》指出,要严格实践成果贡献认定标准,明确实践成果须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核心内容。同步完善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更新培养方案、校内外导师遴选、原创性成果及知识产权管理等配套文件,构建全方位、全过程质量保障制度体系。

《意见》还强调要强化行业产业深度参与,明确行业导师的职责和作用,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回避和公正评价机制。在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学、实践训练、学位授予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强与行业产业的资源共享、标准共研和机制共建,促进人才培养、成果产出与产业需求紧密衔接。

据介绍,这项改革仍处在试行探索阶段,要分批次推进各专业学位类别试行。下一步,国务院学位办将组织指导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研制本类别硕士、博士《基本要求》,首批拟在翻译、农业、临床医学、会计、艺术5个专业学位类别先行先试。

(总台央视记者 潘虹旭 吴汶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