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批复同意将邢台市沙河市、宁晋县,衡水市桃城区、冀州区、武强县、安平县作为省级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和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试点区域,试点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根据要求,试点县(市)要制订两项试点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确保试点区域内所有集贸市场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诚信计量评价工作,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试点评估工作;确保2027年1月8日前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电子计价秤应换尽换。
试点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河北省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方案》《河北省推进新规电子计价秤更换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示范引领,注重发挥试点区域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等方式,以点带面,推动全域集贸市场诚信计量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要及时总结试点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和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省新规电子计价秤监管工作提供借鉴。(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