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苗延旭)日前,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调解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
据悉,两年前李某和江某协议离婚,离婚后两个女儿跟着父亲江某生活,母亲李某随时可以来看孩子。然而离婚后江某心里那道坎一直没过去,家里老人也对李某有看法,李某每次想去接孩子,江某以各种借口推脱,母女很难见面。无奈之下,李某抱着试一试的念头来到了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家事案子最忌一判了之。真要是硬判下来,该探望几次、每次几小时,写得清清楚楚,可两边的怨气越结越深,夹在中间的孩子最受罪,随即法院进行了调解。
在法官的主持下,两家人坐在一起,一条一条地商量:大女儿已经上学了,周末可以接过去住两天,寒暑假和节假日跟着妈妈住一段;小女儿还小,妈妈每个月来看两次,带孩子出去吃吃饭。等小女儿长到十四岁,怎么探望由孩子自己决定。
拿到调解书后,李某朝法官深深鞠了一躬:“法官,谢谢您,让我能尽一份做母亲的责任,好好陪伴孩子长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