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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滦区法院集中审理9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付敬尧)日前,随着法槌敲响,一场“金融审判专场”在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紧张有序地进行。该院法官刘树军对原告均为中国银行承德市双滦支行的9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实行集中审理,涉及被告17人,涉案标的额总计218.8万元,全部于当天审理完毕,实行同类案件“快审快结”。

法官刘树军正在庭审9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近年来,该辖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此类案件原告相同、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被告人数众多、送达难,传统“一案一审”逐案排期模式常导致审判周期动辄数月。为破解这一难题,该法院对同类型金融案件推行“集中立案、集中送达、集中排期、集中审理”的“四集中”工作机制,让批量案件驶入快车道。

庭审中,刘树军采用要素式庭审,围绕合同签订、贷款发放、欠款本息、逾期原因、还款能力等核心要素逐案核对、精准发问,无关情节从简处理。每起案件庭审平均用时约20分钟,全程节奏紧凑、焦点明晰,在保障程序公正的前提下大幅压缩了审理时间。

效率提升并未减损审判质量。对于确因经营困难、还款吃力的被告,法官当庭记录在案,并引导其庭后与银行协商个性化还款方案;对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被告,依法进行缺席审理。“缺席审理不等于免除债务,反而放弃了答辩、质证和协商的机会。”刘树军当庭释明消极应诉的法律后果,并告知逾期不履行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

9起案件的集中审理、统一裁判,将同类纠纷的裁判规则清晰亮出——欠款本息认定标准、罚息计算方式、担保担责范围、拒不到庭法律后果等,均形成明确预期。集中开庭的消息传开后,该行尚未开庭的同类案件中,已有被告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和银行表达协商还款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