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赵艳辉、江慕宏)日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牵头联合该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围场分局、围场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共同开展了噪声污染防治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今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法典明确噪声污染不以分贝超标为唯一判定标准,学校、居民区属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在该区域开展广场歌舞、文体娱乐活动,若未合理管控活动时段、音量,未落实降噪措施,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扩音器材,声响干扰他人学习、工作与生活,即构成法律规制的噪声污染。
活动现场,五部门工作人员向健身爱好者、广大市民解读法条规定,讲明户外文体活动的法律红线。来自周边学校的学生志愿者主动走上前,向广场群众、过往路人发放倡议书及普法宣传单,以青少年的视角倡导文明健身、降噪护学。市民接过传单后,认真阅读相关规定,现场接受法治熏陶,形成“部门普法+学生助力、面向社会广泛宣讲”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