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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耀燕赵·每周一星 | 陈彩东:责任担当守正义

【从部队到法院,变的是身份和岗位,不变的是忠诚与担当】

陈彩东,中共党员,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从部队转业到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被评为“秦皇岛市爱国拥军先进个人”。

到行政庭工作后,他主动深入村庄现场查看、释法明理,众多案件都得到圆满审结。

到少年审判庭工作后,陈彩东深入学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新理念,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方式。

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及学校保护相关案件中,他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放在重要位置。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抚养、探望等民事案件中,做实“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引导当事人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对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依法为未成年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保障其合法权益。他所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5年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

从军营到法庭,陈彩东始终以军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守清正廉洁底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来源: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