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
页
时政
时
政
视觉
视
觉
活动
活
动
经济
经
济
美丽河北
美
丽
河
北
青年夜校
青
年
夜
校
观点
观
点
深度
深
度
地方频道
地
方
频
道
乡村云
乡
村
云
旅游
旅
游
更
多
邢台市两部门联合发布暑期旅游消费安全提示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王永晨)当前正值暑期旅游旺季,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消费安全提示,帮助广大游客识别消费陷阱、规避消费风险。

切勿轻信“零团费”。游客务必选择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旅行社,切勿轻信“低价游”“免费游”“零团费”等宣传,不通过个人微信、无资质中介或非法社交群报名参团。

拒绝“霸王条款”。务必与旅行社签订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逐项核对行程、食宿、交通、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等内容。对“霸王条款”(如“概不退费”“损失自负”等)坚决要求删除,缴费后及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消费时如遇“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不公平条款,消费者有权拒绝并可举报。

警惕商家话术。游客在景区购买珠宝玉石、名贵药材等贵重商品时,切勿听信商家“老乡情”“投资升值”“特效功效”等夸大话术。购物后索要加盖商家公章的有效凭证,并要求注明商品名称、材质/成分、重量、等级、单价等信息,以便后续核验。对“扫码领礼品”“抽奖打折”等活动等促销活动保持警惕,仔细核对中奖条件和兑奖规则,避免落入诱导消费、虚高定价的圈套。

留好消费凭证。妥善保管合同、发票/收据、宣传单页、支付记录、聊天截图、现场照片等一切书面或电子材料,这是投诉索赔的关键依据。发生消费纠纷与经营者协商不成的,可拨打12315热线(市场监管)或属地文旅部门投诉热线,也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等线上渠道反映;如纠纷无法调解,可依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