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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深一度|对幼儿园“花式收费”开出“对症药”

1月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正式施行。该通知聚焦幼儿园收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收费监管等方面提出8项措施,为幼儿园收费划出清晰边界。

这一举措,对长期以来学前教育领域存在收费模糊、乱收费等顽疾下了一剂“对症药”。对于普通家庭而言,这不仅仅意味着收费清单上可能减少几个项目,更关乎教育公平与生育友好环境能否落到实处。

政策首先明确回应了那些让家长倍感无奈的“花式收费”。过去,不少幼儿园除了基础保教费,还衍生出以家委会、第三方机构的名义收取的各种名目的费用。此次通知通过明确收费项目、严禁转手收费等方式,厘清了此前模糊的收费边界。这种清晰化的管理思路,是将原则转化为可执行规则的关键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在强化规范的同时,也展现了高水平的治理精度。它没有对所有幼儿园“一刀切”,而是对普惠性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园实行政府指导价,对营利性民办园则实行市场调节与成本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分类方式既确保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普惠和公平,也尊重了市场的多样化,让不同类型的幼儿园都能在合理的规则下健康发展,最终受益的是拥有更多透明选择的千千万万个家庭。

政策效果如何,关键还看执行。收费透明化,实际上是把监督权部分地交还给了家长与社会。这对基层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也考验着各级管理部门能否把制度规范转化为常态化监督机制,防止好的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被打折扣。

文/河北日报记者 王思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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