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霍相博)近日,井陉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井陉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为井陉窑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工作护航。
井陉窑是河北四大名窑之一。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最小干预、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井陉县人大常委会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专家和陶瓷行业经营者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从名录管理、遗址保护、资源利用、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多个维度,构建起井陉窑全方位的保护传承利用体系。
决定要求,突出政府主导作用,由县人民政府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将井陉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经费投入,明确部门职责,形成跨乡镇、跨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在保护措施方面,决定明确,对窑址等不可移动文物,应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推进遗址博物馆建设,加强数字化保护,推动陶瓷原材料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在传承利用方面,决定提出,建设相关文化产业园区、研发基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文化街区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井陉窑文化进校园、进公共场所,提升文化影响力。
决定还注重文旅融合与产业培育,要求将井陉窑文化旅游纳入全域旅游规划,开发研学、体验等新业态,打造系列文创产品,培育“井陉窑”品牌,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产业深度融合。
“决定的出台,为井陉窑文化的系统性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井陉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决定中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让井陉窑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