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 师晓静 孙迎)近日,省政府正式颁布《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邢台市迅速行动,全面启动《规定》宣传贯彻和落地实施工作。
《规定》共6章44条,紧紧围绕超限超载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构建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链条治理体系。这是我省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法治成果,标志着全省治超工作正式迈入系统化、法治化、智能化新阶段。
为确保《规定》在邢台落地见效,邢台市交通运输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12月3日,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文章,系统介绍《规定》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制度亮点,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12月5日,全市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暨非现场执法建设工作推进会在隆尧县召开,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现场观摩隆尧县非现场执法点位运行情况。会议对《规定》学习宣传、配套制度清理、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普法宣传,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超工作格局。
近年来,邢台市坚持以科技赋能提升治超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智慧治超”新模式。隆尧县、宁晋县等地率先建成并投用非现场执法检测点位,实现“机器换人”和24小时不间断智能监控,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和精准度,相关经验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按照全省统一布局规划,2026年邢台市还将新建、改造完成27处非现场执法监测设施,进一步加密国省干线公路监测网络。项目建成后,将与现有治超站点、路面执法力量有机融合,形成覆盖更广、反应更快、监管更准的“智慧治超”体系,为《规定》的实施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将以《规定》实施为契机,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有序、高效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