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大勇气破除制约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营商环境建设全过程,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更大力度推进制度型开放,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和战略枢纽
■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长效推进机制,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省委十届九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制定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行了部署。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归根结底取决于营商环境的综合竞争力。“十五五”时期河北发展面临新机遇新挑战,需要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突破口,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坚实持久的保障。
聚焦市场化改革,以深层次突破全面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
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深层次改革,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有效途径和必然要求。“十五五”时期,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更大勇气破除制约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纵深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需要,着力在数据、技术、土地、资本等关键要素领域实现突破。探索建立数据产权登记、评估、交易、安全治理的规则体系,建设全省统一、安全可控的数据交易平台,推动政务数据、产业数据在合规前提下有序流通和价值释放。完善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功能,健全“政产学研用金”协同机制,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研项目形成和成果评价机制,大幅提高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深化产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市场配置方式,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和退出机制。实施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推进“燕赵黄金台聚才计划”,推动京津冀人才评价标准互认、职称互认、社保衔接,建立柔性引才用才机制,打造高水平人才发展平台。
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在雄安新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前沿,率先试点放宽科技研发、绿色金融、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准入限制,探索极简审批模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保障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深化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实现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
构建全生命周期精准服务体系。围绕经营主体从设立、运营、成长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需求,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智办”跃升。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出更多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全面升级“冀时办”平台功能,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实现政策精准推送和“免申即享”。建立健全“企业服务包”和“首席服务官”制度,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一对一专属服务。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让企业声音“听得到”、意见“看得到”、诉求“办得好”。
聚焦法治化建设,以良法善治筑牢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根基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和最好保障。“十五五”时期,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营商环境建设全过程,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根据国家立法进程和“十五五”时期发展需要,加快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的地方立法,填补制度空白。建立健全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法规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和后评估机制,确保所有制度设计都符合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向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方向深化。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综合监管机制,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和基于信用风险分类的差异化、非现场监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在知识产权保护、民商事审判执行等领域提升司法效率和质量,切实降低经营主体维权成本。完善破产审判机制,畅通经营主体挽救和退出渠道。
强化产权保护和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财产权、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和履约监督机制,将政府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并动态优化调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聚焦国际化提升,以高水平开放拓展对接全球、辐射国内外的发展空间
开放也是重要的营商环境。“十五五”时期,要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更大力度推进制度型开放,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和战略枢纽。
主动对标和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研究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新区等开放平台,率先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金融开放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竞争中性、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压力测试和规则衔接试点,形成一批具有河北特色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参与更高水平国际合作竞争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向纵深发展。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应用,推动口岸通关和物流作业全流程无纸化、智能化,进一步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和成本。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外贸竞争新优势。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体系和投诉工作机制,推进投资便利化,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
营造宜居宜业的国际化城市环境。在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雄安新区等地,高标准规划建设国际医院、国际学校、国际社区等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国际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优化外籍人才来冀工作许可、居留许可、永久居留审批流程,完善其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便利措施,打造近悦远来、包容多元的国际人才集聚高地。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能力的法律、会计、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支撑。
深化京津冀协同开放和国际区域合作。以共建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推动三地在市场规则、监管标准、资质互认、政务服务等方面实现更深层次的协同与衔接。联合开展产业链招商和国际经贸推介活动,共建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高地。加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拓展河北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聚焦制度化保障,以有力有效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战略任务。“十五五”时期,要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长效推进机制,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强化顶层设计与组织领导。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十五五”时期河北省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确保与国家及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目标同向、任务衔接、步调一致。
完善科学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构建以经营主体满意度为核心、符合河北发展阶段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引入权威第三方机构开展常态化独立评估,为政策调整、资源分配、考核奖惩提供重要依据。健全正向激励和反向问责机制,对锐意改革、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破坏营商环境、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构建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畅通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机构、社会公众等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渠道,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咨询委员会和特约监督员制度。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创新实践的宣传解读,讲好河北优化营商环境故事。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河北形象”的强大共识。
(作者武义青 系河北经贸大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