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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答卷|“十四五”期间沧州4家医疗机构推行“预住院”模式

12月8日,沧州市政府新闻办“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 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新闻发布会现场。河北日报客户端记者王雅楠摄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王雅楠)记者从沧州市政府新闻办12月8日召开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 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沧州市4家医疗机构推行“预住院”模式,平均住院时间缩短2天,床位周转率提高19.92%。

据介绍,患者“预住院”期间不需住院,患者在门诊进行的术前常规检查检验,相关费用正式入院后纳入住院费用结算。对部分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经评估符合住院手术指征、行择期手术治疗的参保患者,按程序可办理“预住院”。

“十四五”期间,沧州市出台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充分发挥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保大病、医疗救助兜底线作用,建立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各项医保帮扶政策惠及14.09万困难群众。同时,深化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提高门诊报销额度,将门诊统筹报销范围从医院延伸到药店,职工和居民住院费用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85%和70%左右。

沧州市及时落实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将治疗肿瘤、慢性病、罕见病等新药好药纳入报销范围,2025年目录内药品总数达3159种。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将892种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医保支付方式持续完善,该市启动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建立特例单议机制,推动医保基金支付从“后付制”到“预付制”、从传统的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付费的转变。日间病房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已有3621人次享受日间病房待遇。同时,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加强移动支付应用,推进“一码付”民生工程,参保群众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可一次性完成医保身份认证、医保结算与自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