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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优化市场监管机制,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公平公正竞争环境

“十四五”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不断优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具体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准入更加规范。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按照新公司法要求,指导存量和新设公司按期认缴,遏制了天价出资、超长出资、盲目出资等市场乱象,有效提升了注册资本“含金量”。推行登记注册“实名认证”,加强住所信息核验,防止冒名登记、虚假地址登记,拧紧了登记管理“安全阀”。高效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行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优化设置了登记事项“红绿灯”。

市场退出更加顺畅。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在注销过程中遇到的股东失联、公章遗失等实际困难。依托河北省“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建立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海关、税务、公安、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高效办成企业注销“一件事”。建立经营主体歇业制度,全面实施经营主体简易注销登记,确保无债权债务经营主体能够通过简易程序,最短21天就可以退出市场。

企业办事更加高效。围绕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截至10月底,存续状态经营主体下载电子营业执照943万次,累计使用3031万次,极大便利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严格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有效提高了企业登记效率。

监管执法更加公正。持续扩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范围,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监管格局基本形成。建立和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发布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着力防范“小过重罚”。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全系统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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