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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室就在群众“家门口”

河北法治报记者 张哲

“我老公跑着运输,我现在有高血压,还坚持打着零工,每月挣2000块钱,现在家里太紧张了,实在是还不上他这个钱。”

“那你当初签了协议,就应该按协议履行啊。”

“能不能这样——利息少还一些,我按月把本金还了?”

“那不行,当时借你这些钱,我还是从银行贷的款,现在我还还着银行贷款和利息呢。”

……

11月12日,在元氏县人民法院南佐法庭执行工作室,记者现场见证了一起案件的执行调解过程。执行法官宋萌介绍,被执行人从事运输业务,几年前从申请执行人处借了12万元作为周转资金,但是后来一直没有偿还。案子诉到南佐法庭,去年11月开庭审理,庭上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可是到今年9月被执行人一直没有按协议履行偿还义务,于是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这天,在法庭执行工作室,执行法官对双方展开调解。

为了方便生效判决的执行,今年3月,元氏法院在南佐法庭开展了“直接立案+直接执行”试点工作,即在南佐法庭案件审判生效后,当事人还可以在该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元氏法院派专门执行法官入驻南佐法庭开展工作。这一举措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百姓,大家无需像过去那样取得生效判决后,还要跑到县城,上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

“感谢宋法官。”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握着宋萌的手表示感谢。

“你是不是还有一个执行案件在元氏法院?”宋萌对申请执行人比较了解,想起他还有一个执行案子,于是二人又约定下周一在县法院执行局见面。

“我的管辖范围和南佐法庭受理案件范围正好一致,所以我入驻南佐法庭开展执行工作,同时我还要兼顾元氏法院那边的相关工作。我两头跑辛苦点没啥,这样方便了当事人申请立案和执行。”作为入驻南佐法庭的执行法官,宋萌介绍着自己的职责。

中午,宋萌在法庭食堂简单吃了几个包子。不一会儿,另一个案子的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了执行工作室。申请执行人姓左,几年前借给同村的王老板6.7万元跑运输用,但是王老板一直没有还钱。今年3月案子判决后,王老板一直没有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9月24日,申请执行人在南佐法庭申请强制执行。第二天中午,申请执行人在县城发现了王老板跑运输的汽车,急忙给宋萌打电话。宋萌放下碗筷带着书记员周甜,又协调值班法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扣了王老板的车。由于着急用车跑运输,王老板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达成了执行和解。这天,在执行工作室,王老板当场支付申请执行人1万元并签订执行协议,剩余款项按判决履行。

元氏法院南佐法庭庭长张文静告诉记者,这一改革措施不仅方便审判中审判法官随时与执行法官沟通,而且,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也可以随时与审判法官沟通,了解被执行人庭审中确定的家庭财产情况,便于执行。自执行工作室设置以来,共立执行案件120件,执行完毕75件,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完毕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