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建立严格涉校涉师发文审核机制、规范涉校涉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管理、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严格中小学教师借调借用管理等8方面措施,为各地推进教师减负工作提供明确指引。(据《新华每日电讯》11月11日报道)
填表格、迎检查、巡河巡湖、交通协管……偏离主责主业的非教育教学任务频繁进校园,挤占教师本用于教书育人的时间、精力,加重教师工作负担,削弱教师职业认同感与幸福感,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成为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此种形势下,为中小学教师减负,让他们全身心地投身教学,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通知》的最大特点,在于每项措施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提出具体的量化指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提前1个月明确检查内容、范围与方式,杜绝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教育部对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进行审核把关,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完成备案;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总量一般控制在10项以内,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教师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这些量化指标既消除模糊地带、压缩弹性空间,让减负目标清晰可感、执行有章可循,又为加强监督检查、考核评估提供了统一、明确的依据,避免了因衡量标准不清晰导致的理解偏差、执行走样,确保减负政策更好落到实处。
《通知》以“精准、量化、严格”的施策逻辑引发广泛关注,其意义已超出教育领域,也为各领域纠治形式主义、推动工作落实带来启示。现实中,一些地方不少政策规定之所以沦为“纸面文章”,往往就在于政策本身过于笼统,标准模糊、权责不清,规定大而化之、泛泛而谈,缺乏一针见血的针对性和“令易行、禁易止”的可操作性。比如只提“减少不必要检查”却不明确什么是“不必要”,只说“控制发文数量”却不规定“数量多少”如何区分,只能导致执行中无所适从、凌空蹈虚,甚至走进“以形式主义应对形式主义”的怪圈。
用具体、明确、可量化、可操作的严格标准、细致措施,挤压形式主义的生存空间,才能避免“上热中温下冷”的落实梗阻,杜绝“模糊地带”“特殊情况”造成的反弹——《通知》在如何实现精准治理、精准落实方面给我们上了生动一课。面对纷繁复杂的形势、千头万绪的工作,若都能像这份《通知》一样,把问题找准、把标准量化、把责任压实,就能使各项工作见到实效、群众得到实惠。(周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