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殷子曦)今年以来,针对部分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存在诸多问题,兴隆县人民法院精准把脉,向全县20个乡镇人民政府发出兴法建〔2025〕1号司法建议书。
在审理多起案件时,兴隆县法院承办法官发现,部分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存在诸多问题:证明内容与事实不符,缺乏客观真实性,在形式上也有重大瑕疵;有的证明内容超越了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权限,甚至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这些看似普通的问题,不仅影响了村民委员会的形象,还妨碍了公正司法,降低了司法效率,折射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规范缺失。
兴隆县法院在司法建议书中建议: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证明内容实体合法、程序合规;组织村民委员会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其对证明出具规范性的认识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证明出具的审核机制,对证明内容进行严格把关,防止出现不规范证明。
收到建议后,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司法建议书的内容逐条对照学习,强调村民委员会在今后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时要实体合法,程序合规。通过一系列整改措施,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质量有了显著提升,有效避免了因证明不规范而影响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