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大常委会
执法检查助力地下水管理保护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霍相博、崔贵忠)《衡水市地下水管理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从水资源刚性约束、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方面构建起地下水管理的法治体系。10月15日,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就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有关企业,实地察看相关项目、企业水源置换等开展情况,听取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情况汇报,并就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条例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全市深、浅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同比均有回升。”执法检查组表示,地下水管理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建议相关部门坚持系统思维,统筹管理保护,做到引、蓄、补、排相结合,加强域内河道沟渠的整治和水系连通;着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变粗放用水方式,切实提高用水效率;加强农业节水投入,努力扩大节水工程覆盖面积,在全社会营造节水优先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