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引发网上关注的“我听交警的”事件迎来新进展: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涉事女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扰乱公共秩序”和“公然侮辱他人”的相关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这一结果,不仅是个案正义的实现,更是对“谁闹谁有理”等歪风邪气的当头棒喝。
事件发生于今年8月4日的苏州街头,一骑电动自行车男子见绿灯亮起准备起步时,与一骑电动自行车逆行的女子发生剐蹭。该女子情绪激动,拿出手机边拍摄边质问男子:“撞了人你还揍人是吗?”“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你撞到我没关系是吧?”……面对女子怼脸拍摄、言语刺激乃至歪曲事实,男子不对骂、不冲突,全程重复“我听交警的”。交警赶到后判定女子全责,但其拒不接受责任认定结果,并在到交警大队处理途中逃走。之后,该女子更是将未打码视频上传网络,导致男子隐私泄露遭网暴。
事件中最难能可贵的地方,莫过于当事男子在对方手机镜头逼近、侮辱性言语冲撞时表现出的惊人定力,不被对方的情绪裹挟,不陷入无谓的口舌之争,仅用“我听交警的”五个字回应到底。这种表现,不是怯懦,也并非无能,而是依法维权的正确打开方式:相信公共规则,主动将个人纠纷置于法律框架之下,将评判对错的权力交给执法机关。也唯有如此,才能既避免当事人因“怕麻烦”私了留下隐患,又防止因“争口气”升级冲突,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
反观涉事女子,在明知自己逆行本该负全责的情况下,先是设置话语陷阱构陷他人,后又将剪辑视频上传网络试图煽动舆论,俨然一副“谁闹谁有理”的做派。这种把公共平台当私人“审判庭”的做法,在某些特定情境下或许曾短暂地奏效过,但在一个日益崇尚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里,其生存空间正被不断压缩。特别是在此次事件中,公众舆论一边倒地称赞当事男子展示了“教科书式”的应对和维权技巧,且警方最终依法对涉事女子予以行政拘留,再次清晰无误地表明:舆论场不是颠倒黑白的舞台,用情绪绑架正义的企图终将落空。
从“我听交警的”的克制和坚决,到“视频发上网”的肆意与冲动,事件中双方当事人截然不同的做法,在导致两个迥异结局的同时,也折射出新的舆论生态之下个体面对各种纠纷时的边界。在规则社会里,音量分贝从来与是非曲直无关,情绪宣泄也始终替代不了程序正义。唯有敬畏规则、尊重法律,摒弃“谁闹谁有理”的错误心态,才能在各执一词的纠纷中真正守护好自己的权益。
在为当事男子的应对方式点赞之余,我们也期待“我听交警的”能成为更多人在面对纠纷时的首要选择。同时,希望所有执法机关像此案中的警方一样,以公正、高效的处置来回应这份信任,让守法者扬眉,让违法者受罚。也只有当每一次对法律的信任都能得到正向反馈,法治才能真正成为融入血脉的社会习惯,成为我们每一个人面对风雨时最硬的底气。(古孟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