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8号)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等七部法规的决定》已由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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