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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美差”实为陷阱 两男子沦为洗钱“工具人”入狱

AI制图:王圣玉

河北法治报讯 (侯佳梅)不花一分钱,只需跑跑腿取个快递,就能拿到丰厚报酬。如此看似天上掉馅饼的“美差”,却将两名男子送进了监狱。

2024年1月24日,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接到张某报案称遭遇诈骗。公安机关顺着张某提供的线索侦查,发现被诈骗资金被分散转进了几家不同的公司账户,之后在同一时间从某电商平台购买了169部小米手机,且所有手机均寄往广东省深圳市一个叫陈某的人。警方迅速行动,在陈某签收包裹时将其当场抓获。同日,在陈某的配合下,警方将其上线苗某抓获。

2024年4月26日,苗某和陈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移送到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干警在梳理该案的证据时发现,陈某和苗某除收取过手机包裹外,还存在大量与老板“AK”(身份不明)关于取黄金、加油卡包裹的聊天记录。

尽管证据摆在眼前,但苗某拒不认罪,对诈骗资金去向只字不提。陈某也一口咬定没拿过黄金包裹,不承认自己获利数额,谎称其收到的钱是“舅舅药店退股分来的”。两人一唱一和,俨然形成了“攻守同盟”。

检察干警围绕上述事实,重新梳理微信群聊天记录、苗某的银行卡流水、上游关联的涉诈骗账户,讯问了陈某退股的详细过程,调取其他关联受害人的陈述,查阅了购买商品的下单记录,并针对苗某的销赃过程、上游供卡人的犯罪过程,以及陈某是否存在药店退股的事实,制定了补充侦查方向,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经查,从2024年1月2日到24日,苗某按照老板“AK”的指示,每日通知陈某去不同快递点取包裹,内系用诈骗赃款购买的手机、黄金、加油卡等物。陈某取到快递后送到指定地点,由苗某将上述物品变换成现金,再把钱转进陈某舅舅申某(另案处理)的银行卡中,涉案金额为2223万余元。陈某每完成一批,就可从包裹里拿出一部手机卖掉当作报酬,获利共计44040元。

接到莲池区检察院提起的公诉后,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日前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苗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陈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检察官提醒:

当前,电信诈骗团伙洗钱手段不断翻新,虽常以“兼职跑腿”“高薪招工”等合法外衣伪装,但实则利用他人身份转移赃款。广大群众务必保持警惕,认清“低投入、高回报”背后的不合理性,切勿贪图小利,轻信所谓“轻松赚佣金”话术。要坚决抵制诱惑,保护个人账户安全,避免无意中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最终身陷法网、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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