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记者 吴艳丽 刘卫峰
针对近年来家庭婚恋纠纷日益增多的实际,乐亭县闫各庄镇积极探索“妇联+法庭”解纷模式,以镇村妇联干部、女法官、巾帼志愿者为主要成员,组建“妇女调解微家”,充分发挥妇女在化解婚恋家庭纠纷中的独特优势,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基层平安建设贡献巾帼力量。2023年,闫各庄镇党委化解家庭婚恋纠纷“妇女调解微家”工作法被评为河北省“枫桥式工作法”。
以协同模式筑牢治理根基
“妇女在家庭中往往扮演着‘纽带’作用,她们细腻、温柔、细心、耐心,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谈及探索“妇联+法庭”解纷模式、组建“妇女调解微家”的初衷,闫各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华征说,“同时,法庭的专业性和妇联的力量可以融合互补、相得益彰,进一步提高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能力。”
基于上述考量,闫各庄镇从镇、村两级妇联干部和巾帼志愿者中遴选出12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优秀妇女干部担任专职调解员,其余村妇联干部作为兼职调解员,与闫各庄法庭法官共同组成“妇联干部+女法官”新型家事调解团队。通过强化妇联与法庭的协作联动,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形成高效协同的纠纷化解合力。针对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部分妇女调解员法律知识欠缺、群众威信度不高等问题,闫各庄镇采取了法官微信群实时答疑、法官与调解员结对帮扶等形式,切实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
目前,“妇女调解微家”已在闫各庄镇51个自然村全面布局。镇妇联为一级网格,负责全镇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村妇联为二级网格,村妇联主任任网格管理员;村民小组为三级网格,妇女小组长、巾帼志愿者担任网格员。同时,“妇女调解微家”不断延伸服务触角,目前可提供法治宣传、维权关爱、矛盾调解等多项服务,累计服务群众3000多人次。
以温情调解巧解家庭纠纷
“妇女调解微家”工作法建立了一套动态摸排、分级处置、联动调解的完整机制。建立“家事信息微信群”,由全镇51个自然村的妇女干部和巾帼志愿者担任信息员,每周排查家庭纠纷,确保随时掌握矛盾纠纷基本动态。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每周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并划分为“紧急、一般、轻微”三个等级,形成“家庭矛盾纠纷晴雨表”。
一位李姓老人因无经济来源,向“妇女调解微家”求助,希望儿子支付赡养费。调解员将该纠纷划分为“紧急”等级后,立即协助老人撰写诉状,并通过“绿色通道”将案件推送至闫各庄法庭。法官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引导二人耐心沟通,最终使母子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儿子当庭支付赡养费13000元。
在调解过程中,闫各庄法庭与妇联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妇联人员主要负责日常纠纷排查、情感调解、帮扶救助等工作,法庭法官则侧重于法律指导、司法确认和案前调解等环节。在调解方式上,“妇女调解微家”注重情、理、法融合,充分运用耐心、诚心、恒心、公心的“四心”调解法与重指导、重方法、重释疑的“三重”模式,坚持寓情于法、融法于理。为确保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遏制、从根本上解决,在初步化解纠纷的基础上,村级妇联干部及时开展入户走访,跟踪掌握矛盾化解后的动态情况,扎实做好后续跟进工作,有效防止问题反弹。
“妇女调解微家”工作法有效打破了传统基层治理中各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逐步构建起妇联的组织协调、情感疏导与法庭的法律权威、专业判断优势互补的协同机制。自该工作法实行以来,闫各庄法庭累计摸排婚姻家庭纠纷334起,成功调解267起,其中70%以上纠纷在一个月内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