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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案例入选最高检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典型案例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桑珊)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8件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典型案例,河北一案例入选。这些案例中,办案检察官与检察技术人员协同履职,通过对技术性证据的实质审查,在推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精准追诉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指导示范意义。

在河北入选的“张某某交通肇事案——‘外脑’助力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依法开展补充鉴定”案例中,张家口市蔚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一定程序聘请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人员,以特邀检察官助理身份对有关专业问题提供咨询意见,通过构建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实质化参与技术性证据审查,弥补检察人员专业知识盲区,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同时,加强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力度,避免简单因果判断,注重分析原因力大小,防止瑕疵证据成为定案根据。

据了解,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往往涉及信息技术、生物医学等多领域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存在一定的专业壁垒。实践中,检察官在对技术性证据实质性审查的过程中,需注重与检察技术人员的协同履职,在凭借自身专业知识、逻辑经验对技术性证据审查后仍难以作出实质性判断时,要注重发挥检察技术人员的专业优势,破解专业难题。通过对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有效推动查清事实、依法追责、精准量刑,协同提升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