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承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承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2025年度承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承德市所辖各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市设在承德市所辖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engde.gov.cn/),承德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drsksw.cn/)查询遴选职位信息,具体见《职位表》,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报考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0314-2059631。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2:00。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遴选职位。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步骤如下:
1.登录“承德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drsksw.cn/)”,选择“2025年度承德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了解本次公开遴选报名资格条件和拟报考职位条件,审慎选择报考职位;
3.按网页提示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填写上传《2025年度承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到指定邮箱。①下载打印并填写《报名推荐表》,内容须与报名信息一致;②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所在单位无任免权限的,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③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内容及盖章清晰;如所报考部门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的,须一并扫描),上传至所报考部门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或未按要求填写盖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遴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员。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7日18:00。市直遴选机关由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四)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并于9月7日在报名网站发布调整职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9月8日8:3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9月8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核。改报时间截止(9月8日12: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承德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打印时间:9月11日8:30至9月13日9:00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9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承德市区,具体考场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三)公布笔试成绩
考生登录“承德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承德市人事考试网查看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①《报名推荐表》(加盖所在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或主管部门印章);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笔试准考证》;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印章);⑥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
考生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无问题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带回,留存复印件1份,其他材料及相关证明留存原件1份。请考生按以上顺序将复审留存材料进行装订。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分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
六、面试
(一)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登录“承德市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组织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遴选程序。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考点集中公布。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承德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遴选部门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一般在面试结束后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详见《职位表》。遴选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公开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八、公示、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本次公务员公开遴选信息发布网站为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有关通知公告)、承德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打印《面试通知单》等)。
附件:1.2025年度承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25年度承德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4日
2025年度张家口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张家口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2025年度张家口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张家口市所辖各县区(含经开区、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的县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中央、省设在张家口市所辖县区(含经开区、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张家口党建网(http://www.zjkdj.gov.cn)查询遴选职位信息,具体见《职位表》,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2:00。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遴选职位。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s://hebrsks.com/#/e/lxzp2025),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
(3)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25年度张家口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内容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盖章和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或照片(内容及盖章清晰,不大于2M,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方可提交网上报名。
中央、省设在张家口市所辖县区(含经开区、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人员,《报名推荐表》经单位党委(党组)和本系统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后,还须报单位驻地的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5)“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网上报名未通过审核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6)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的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对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员。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及各县(区)委组织部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推荐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7日18:00。各遴选机关由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四)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并于9月8日8:00前在张家口党建网发布调整职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8日8:3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9月8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核。改报时间截止(9月8日12:00)后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s://hebrsks.com/#/e/lxzp2025)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按照考点要求进入考场。
打印时间:9月11日8:30—9月13日9:00
注意事项: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二)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参加考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查看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s://hebrsks.com/#/e/lxzp202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面试
(一)资格复审。考生登录张家口党建网查看资格复审工作安排,遴选机关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s://hebrsks.com/#/e/lxzp2025)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面试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遴选程序。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s://hebrsks.com/#/e/lxzp2025)查询考试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造成名额空缺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遴选机关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拟任职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因拟任职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张家口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3—2029297
附件:
1.2025年度张家口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2.2025年度张家口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4日
2025年度保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保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具体职位和名额详见《2025年度保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保定市所辖各县(市、区)直单位(不含高新区、白沟新城、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北保定莲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保定清西陵保护区机关)、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中央和省、市设在保定市所辖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以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名人员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开始前取得。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专题”(网址http://110.249.194.121:83/)查询遴选职位信息,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具体职位信息和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7:00。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专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
3、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25年度保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内容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4、报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如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须一并扫描),按遴选单位要求,发至指定邮箱(附件3)。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和县级组织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对《报名推荐表》认真审核,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
5、报名人员按网页提示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2寸蓝底或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
6.“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人员,可根据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7、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审核通过后,报名人员不需缴费,网页提示状态“审核通过”即完成报名。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遴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遴选资格。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对象。报名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名等重要时间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9月7日20:00。由遴选机关对照公告要求和职位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四)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并于9月8日上午在报名网站发布调整职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8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于9月8日20:00前按时完成资格审核。改报时间截止(9月8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专题”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打印时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9:00
考生务必牢记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二)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试时间3个小时。考试地点设在保定市区,具体考场地点、考场安排及参加考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公布笔试成绩。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专题”公布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等。
(四)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笔试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专题”查看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遴选机关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贴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正反面打印)、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证明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除《报名推荐表》为一式两份外,其他材料均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六、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原则上2025年9月28日前完成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登录报名专题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进入此后体检等遴选程序。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抽签时未进入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按零分处理。面试结束后,每半天在面试考点集中公布面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专题网站查看考试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差额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由遴选机关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差额比例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报名专题网站查询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印发、人社部〔2016〕140号修改)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2010〕82号印发)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取消考察资格,并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考察。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各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信访举报、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试用与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各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市委组织部负责汇总各遴选机关拟任职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遴选机关名称、职位、拟任职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级等。公示开始后,因拟任职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
保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附件:
1.2025年度保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5年度保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2025年度保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遴选机关邮箱地址
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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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衡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衡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详见《2025年度衡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衡水市所辖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中央和省、市驻县(市、区)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干部调配有关规定,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名人员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有上述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到其中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机关工作。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衡水先锋网(https://www.hsxfwz.gov.cn),查询遴选职位信息,具体见《职位表》,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2:00,咨询电话:2215089。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遴选职位。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hebrsks.com/#/e/hslx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
3.报名人员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4.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25年度衡水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内容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5.报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盖章(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报名人员为中央和省、市驻县(市、区)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由市级机关干部人事部门进行档案初审。重点核实公务员登记、“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回避等情况,确认报名人员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推荐表》上盖章。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内容及盖章清晰,不大于3M),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6.“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遴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遴选资格。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7日17:00。市直遴选机关由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四)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并于9月8日上午12:00前在衡水先锋网发布调整职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9月8日12: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9月8日18:00前按时完成资格审核。改报时间截止(9月8日16: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按照考点要求进入考场。
打印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3日8:30。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二)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市区内的学校。
(三)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适时在衡水先锋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五、面试
(一)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登录衡水先锋网查看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遴选机关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9月25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组织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等遴选程序。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
(四)综合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试成绩在衡水先锋网公布。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衡水先锋网公布综合考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差额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各职位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选比例不高于2:1。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较高、基层工作经历较长、学历较高”的顺序确定,以上三项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出现的遴选名额空缺的,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二)考察
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遴选机关党组(委)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市委组织部在衡水先锋网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遴选机关名称、职位、拟遴选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级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市直机关的,进行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对拟调入市直机关人员设试用期,时间3个月。遴选机关不得擅自变更试用期期限。
(二)办理手续
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附件:
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4日
2025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2025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邢台市所辖各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市设在邢台市所辖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开始前取得。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邢台党建之窗”网站(https://www.xtdjzc.gov.cn)、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110.249.194.200:89)查询遴选职位信息,具体见《职位表》,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2:00。每人限报1个遴选职位。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
3.报名人员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要清晰、规范,勿临时随意拍照上传,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或将照片过度美颜)。
4.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25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内容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5.报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盖章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中央和省、市设在邢台市所辖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人员,《报名推荐表》须经单位党委(党组)和本系统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和职位条件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内容及盖章清晰,不大于3M),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6.“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7日18:00。由遴选机关对照公告要求和职位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员。
(四)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查,但职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25年9月8日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于2025年9月8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改报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人员要及时关注报名审核反馈信息,保持报名预留电话畅通,若因本人关注信息不及时或电话联系不通导致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按照考点要求进入考场。
打印时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8:30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三)公布笔试成绩
在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遴选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证件审核。个别职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证件审核。
五、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发布。考生需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遴选机关现场审核。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核不符合遴选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遴选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放弃证件审核或证件审核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证件审核的考生登录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一)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二)面试组织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部分职位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前进行,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抽签开始时未进入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30%+面试成绩*70%)*60%。
七、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由遴选机关组织开展考察和体检工作。
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和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学历较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体检,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
(一)考察
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根据拟遴选人员与遴选计划1:1的比例,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达不到职位要求差额考察比例的,按照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二)体检
对确定的拟遴选人员,由遴选机关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印发)。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照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关于孕期考生,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邢台党建之窗”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遴选机关名称、职位,拟遴选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级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拟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邢台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附件:
2.2025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4日
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沧州、邯郸
6市公告此前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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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组工、衡水先锋网、邢台党建之窗、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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