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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河北6市公开遴选公务员

2025年度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2025年度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

石家庄市所辖各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中央和省设在县(市、区)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 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招录时有规定服务年限的需满服务年限。

5.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 报考人员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7.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9.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询遴选职位信息,具体见《职位表》,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2:00。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89631762。

(三)报名程序

1. 报名人员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 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

3. 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25年度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内容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4. 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报同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或照片(内容及盖章清晰,不大于2M,JPG格式)上传报名系统,方可提交网上报名。

5. “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网上报名未通过审核,可改报其他职位。

6. 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报名推荐表》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遴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或成绩。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推荐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9月7日18:00。市直遴选机关由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五)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并于9月8日12:00前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发布调整职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9月8日12: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于9月8日18:00前按时完成资格审核。改报时间(9月8日16:00)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按照各考点要求进入考场。

特别提示:

网上报名: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2:00

资格审查: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8:00

打印准考证:2025年9月11日8:00至9月13日9:00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二)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参加考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公布笔试成绩。笔试阅卷完成后,将及时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请考生注意查询。

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一般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笔试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看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遴选机关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原件)、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9月25日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遴选程序。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看考试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考察

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二)考察。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九、公示、试用与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遴选机关名称、职位、拟任职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级等。公示开始后,因拟任职人员放弃遴选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

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025年度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5年度石家庄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4日

2025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转任规定》《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5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2025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邯郸市所辖各县(市、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市设在各县(市、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的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报名人员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职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在报名前履行完入党程序。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d.gov.cn/)查询遴选职位信息,具体见《职位表》,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2:00。

(三)报名程序

1.报名人员登录邯郸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hd.appms.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

3.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正反面打印)并填写《2025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内容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4.报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组织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内容及盖章清晰,原则上不大于2M),其他资格条件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党委〈党组〉公章)一并扫描,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5.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上传填写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职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6.“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遴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况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7日18:00。

市直遴选机关由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五)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并于9月7日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调整职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9月8日8:30至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9月8日15:00前按时完成资格审核。改报时间截止(9月8日12: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打印时间: 9月11日9:00至9月13日9:00。

考生务必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科目一科,满分100分。

(三)查询笔试成绩

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对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遴选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组织现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进行面试。笔试有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五、面试

(一)资格复审

考生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时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表或任职定级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印章)以及证明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6.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须考生所在支部及上级党委盖章。

7.报考职位要求具有财务、综合文字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的证明材料。

8.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递补。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9月26日前,通过证件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差额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二)考察

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社会信用记录、使用编制性质、有无服务年限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各遴选机关综合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对拟任职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因拟任职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2025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0-3111095

报名平台操作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310-3111654                        

 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4日

附件1-2025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5年度邯郸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doc

2025年度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秦皇岛市2025 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详见附件《2025年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秦皇岛市所辖各县区(含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秦皇岛市所辖各县区(含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市设在县区(含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6.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有上述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到其中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机关工作。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秦皇岛党建网(http://www.qhddj.gov.cn/)和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试网(http://111.62.216.232:85/)查询遴选职位信息,具体见《2025年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9月4日12:00至9月7日15: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5年9月7日17:00

2.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试网(http://111.62.216.232:85/),按程序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335-322226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程序

报名前,须了解本次遴选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根据“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遴选的任一环节中,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遴选职位。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在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5)网上报名的同时,报考人员需下载《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正确填写报名表并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县区(含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所在单位无任免权限的,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上传《报名表》照片(PDF格式)至报名系统。

(6)考生注意事项:考生应关注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4.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1。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对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通知其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截止到9月8日12:00。

5.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9月11日9:00至9月12日17:00登录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地点、时间和考试要求。

(三)笔试

1.笔试于2025年9月13日(星期六)在秦皇岛市区指定考点进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对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分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与遴选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4.考生在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是否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核

1.考生在秦皇岛党建网、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试网查看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2.资格审核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及县区(含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委组织部印章,所在单位无任免权限的,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印章】;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区(含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委组织部印章;根据报名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资格条件中有关工作经历要求,以县区(含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相关证明为准。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分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

(五)面试

1.9月25日,通过资格审核的面试人选在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于2025年9月27日(星期六)在秦皇岛市区指定考点进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人员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遴选程序。

4.面试有关要求。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测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6.考试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公布综合考试结果、进入考察人选名单

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考生在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试网查看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

1.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并严格审阅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任职回避等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差额考察人选范围内进行递补。

2.体检。通过考察考生在秦皇岛党建网、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试网查看“体检安排”。内容包括:集合的地点、时间及体检有关要求。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程序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差额考察人选范围内进行递补。

(八)任职和公示

遴选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在秦皇岛党建网、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进入试用期阶段。

(九)试用期

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通知相关人员到岗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进行试用期考核,对个人素质、性格特点、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和座谈了解,并研究提出岗位适应性考核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核。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十)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四、其他事项

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公开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5年度秦皇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x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4日

2025年度唐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工作安排,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2025年度唐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唐山市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唐山市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央、省驻唐县级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唐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唐山共产党员网(http://www.gcdy.gov.cn)和唐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tsrsks.com.cn)查询遴选职位信息,具体见《职位表》,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报考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0315-2803152。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2:00。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

报名步骤如下:

1.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tangshan.appms.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登录后,选择“唐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报名人员牢记用户名、密码,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打印面试通知单、综合成绩查询等均需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

2.下载打印并填写《2025年度唐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内容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3.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中央、省驻唐县级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由任免机关审核盖章);报考市纪委监委职位的须同时由县(市、区)纪委监委审核盖章。

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内容及盖章清晰,不大于2M),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4.“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5.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报名推荐表》的或《报名推荐表》未按要求填写盖章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遴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7日18:00。市直遴选机关由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四)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并于9月7日前发布调整职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9月8日8:3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9月8日15:00前完成资格审核。改报时间截止(9月8日12: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打印时间:9月11日8:30至9月13日9:00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二)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查看笔试成绩。考生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现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五、面试

(一)资格复审。通过唐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和唐山共产党员网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遴选机关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9月26日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登录“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不作为考察人选。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一般在面试结束后进行。

(二)考察。遴选机关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唐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唐山共产党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拟任职人员,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

唐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点击下载):

1.2025年度唐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5年度唐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4日

2025年度廊坊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廊坊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2025年度廊坊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廊坊市所辖各县(市、区)直单位(不含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廊坊临空经济区)、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中央、省驻廊坊市所辖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和资格条件应于报名开始前取得。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https://rsj.lf.gov.cn)或直接进入报名网站“廊坊市委组织部考试信息系统”(http://pfexam-dd.0316yun.com)查询遴选职位信息,具体见《2025年度廊坊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网上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16:00。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

报名步骤如下:

1.登录“廊坊市委组织部考试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公开遴选的政策和职位条件。网上报名须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申请“报名号”并设置登录密码,获取“报名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在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附件”下载《廊坊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正确填写《报名表》。《报名表》有关内容须与网上报名相关内容一致,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初审后,上传《报名表》(PDF格式)至报名系统。

(1)报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盖章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中央、省驻廊坊市所辖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人员,《报名表》经单位党委(党组)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后,还须报单位驻地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2)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中央和省驻廊坊市所辖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须对本单位、本地、本系统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回避等情况,确认报名人员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3.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4.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审核通过后,网页提示状态“审核通过”即完成报名。

5.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遴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7日20:00。由遴选机关对照公告要求和职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四)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9月8日8:30至12:00。改报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未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登录“廊坊市委组织部考试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打印时间:2025年9月11日8:30至9月13日9:00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二)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廊坊市委组织部考试信息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等信息。

(四)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五、面试

(一)资格复审。通过“廊坊市委组织部考试信息系统”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遴选机关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材料一般包括:

1.《廊坊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等材料;

2.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等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根据报名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资格条件中有关工作经历等要求,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相关证明为准;

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须考生所在支部和上级党委盖章。

(二)面试时间。2025年9月26日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登录“廊坊市委组织部考试信息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2025年9月27日(星期六)进行面试,具体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面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面试。

(三)面试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作为考察人选。

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抽签时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按零分处理。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考生可登录“廊坊市委组织部考试信息系统”查询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考察体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如出现以上情况均相同的并列考生,同时进入考察环节。

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信访举报、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遴选部门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与遴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付。

考生考察体检递补按同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须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准。

七、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廊坊市委组织部考试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因拟遴选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 2025年度廊坊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ls

2. 2025年度廊坊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沧州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职位计划详见《沧州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条件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渤海新区黄骅市、各县(市、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中央和省、市设在沧州市所辖县(市、区)单位(垂直管理单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1986年9月5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含9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档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有上述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到其中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机关工作。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cangzhou.gov.cn//下同)查询遴选职位信息,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具体职位信息和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9月6日至8日上午(共两天半),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在沧州市运河区行署西街20号市委网信办。

2.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沧州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报名时还须携带如下报名材料: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小二寸彩色(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同时带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文件名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示例:张三130903XXXXXXXXXXXX,中间不要有空格);

③《公务员(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渤海新区黄骅市、沧州经济开发区、沧州高新区选调生提供《河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以上提供的档案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章;

④遴选职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要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职位核减与取消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交叉报名。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于9月11日至12日(共2天)到报名地点凭二代有效身份证件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五、面试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组织。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不作为考察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各职位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不高于2:1。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出现以上情况均相同的并列考生,同时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内容。各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

(三)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信访举报、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体检

遴选机关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与遴选人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体检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体检由遴选机关具体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试用。公示期满后,遴选机关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任职人员进行3个月的等额试用。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等不变,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职务或职级。

(三)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遴选机关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用资格,回原所在单位继续工作。

九、有关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二)严肃考试纪律。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坚持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一律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0317-2160107

附件1:沧州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条件表

附件2:沧州市2025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2025年9月4日

来源|廊坊组工、唐山先锋、秦皇岛党建网、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线石家庄、沧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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