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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快评|乘车人不是旁观者,道路文明需共担

近日,“杭州长深高速公路一戴恐怖面具男子惊吓过往车辆”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尽管警方后续通报称该男子戴恐怖面具的行为并非故意,公安机关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男子也向当事人道歉并取得谅解,但这起看似偶然的“玩笑”,却像一面镜子,照出了道路交通中一个被忽视的盲区——乘车人同样是道路安全的参与者,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近年来的公开报道不难发现,大多涉及道路安全与文明驾驶的案例,多聚焦于方向盘后的驾驶人,要求驾驶人: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礼让行人……而对乘车人的安全管理要求,相较之下提示的并不多。

其实,现实生活中,不少乘车人的行为都潜藏风险:有人不系安全带,甚至躺卧、将脚搁在中控台上;有人随手往车外扔垃圾,完全没意识到这种行为可能会引发后车事故。正如杭州这起事件,该男子在驾驶人开车期间,翻找并佩戴此前购买的恐怖面具,丝毫没有考虑到并行司机猛然看见后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引发的后果。

道路安全和文明驾驶并非驾驶人一人之责,每一位乘车人都是交通行为的重要参与者,同样肩负有道路安全的责任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这些条款正是衡量乘车人行为是否安全的“标尺”,也划定了文明乘车的“红线”。只要身在车内,就没有“无关者”,一举一动皆关乎自己与他人的安危。

文明驾驶也必然包括文明乘车。乘车人应主动摒弃旁观者心态,做到自觉系安全带、文明沟通、协助瞭望、提醒安全等。这些细微之举,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全车人、对道路上的每一个生命负责。

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出行靠大家。唯有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才能筑起一条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之路。(文/屈玉琪)

图片由AI制作。河北日报见习记者屈玉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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