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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石碑“重生”记

7月暑气正盛,平山县古月镇山风微拂,“胜利桥纪念塔—亭”在青峦环抱中静立。

近日,笔者跟随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古月镇。看到曾经被随意涂画、脏乱不堪的“胜利桥纪念塔—亭”焕然一新,该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杰杰感慨不已。

平山县胜利桥是新中国成立后平山县第一座独孔石拱桥。亭内石碑正面刻有聂荣臻元帅亲笔题写的“胜利桥”三个字,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微风中,王杰杰讲述了该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守护红色石碑“重生”的故事。

2023年1月,平山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胜利桥纪念塔—亭”的碑文被刻意磨毁,碑身被随意涂画,纪念亭年久失修。

“发现这一线索后,我们立即开展现场勘查。”王杰杰说。

勘查中,检察干警手持专业设备,详细记录纪念碑受损情况,包括碑体风化程度、表面污渍分布,以及周边脏乱环境的具体范围。一番走访调查后,检察官认为,相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对文物价值造成严重影响,亟待加强保护。

固定证据后,2023年7月23日,平山县检察院正式立案调查,后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磨灭石碑文字和涂鸦等问题进行调查,清除油漆痕迹。同时,加强对“胜利桥纪念塔—亭”本体的维护和修缮。

将石碑涂鸦痕迹进行清除,对石碑进行修缮,对“胜利桥纪念塔—亭”进行修护,并制定定期维护机制……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开展了系列补救措施,红色革命遗址得到有效保护。

平山县有200余处红色革命遗址。“胜利桥纪念塔—亭”石碑修复仅是平山县检察院助力红色革命遗址保护的一个缩影。

2023年以来,平山县检察院针对县域红色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针对英烈设施破损、环境杂乱不利于瞻仰纪念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1件,督促行政机关修缮纪念设施19处,清理影响英烈纪念设施树木及杂草12处,张贴宣传警示标识25个,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守护了县域红色文化资源。

同时,检察官定期深入西柏坡及周边革命遗址走访调查,认真查看每一处纪念设施完好与否、管理维护是否到位等。

“只要发现保护不力的线索,我们会及时立案,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这是对历史最郑重的承诺。”王杰杰语气坚定。(柳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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