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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调整洪水防御应急响应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苑立立)8月5日,根据天气预报和洪水防御形势,河北省水利厅决定自8月5日12时起,调整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等级:廊坊市维持洪水防御Ⅱ级应急响应;承德市、雄安新区维持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由Ⅲ级调整至Ⅳ级;其他市(含定州、辛集市)终止洪水防御应急响应。

河北省水利厅要求,廊坊市、承德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和雄安新区要持续密切关注降雨过程,加强滚动会商研判,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加强库坝堤防巡查防守,遇有险情,第一时间处置,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他市(含定州、辛集市)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和汛情动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做实做细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