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8月4日讯(记者苑立立)今天,根据天气预报和洪水防御形势,河北省水利厅决定自8月4日18时起,调整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等级。其中,廊坊市维持洪水防御Ⅱ级应急响应不变;石家庄市、承德市、保定市、雄安新区维持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不变;其他市(含定州、辛集市)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由IV级提升至Ⅲ级。
河北省水利厅要求,各地要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加强滚动会商研判,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加强库坝堤防巡查防守,遇有险情,第一时间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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