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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与北京四区生态环境部门签署工作备忘录

张家口与北京四区生态环境部门签署工作备忘录
五地携手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翟晓娟、郭晓通)7月2日,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与北京市延庆、昌平、怀柔、门头沟4个区生态环境局共同签署跨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协同办理工作备忘录。该机制的建立,为京张地区联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悉,今后,五地生态环境部门将通过开展业务研讨、技术交流、案件会商、理论研究、工作调研等方式,持续深化各方交流与沟通。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当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形势,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讨政策制定方向,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促进跨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高效推进。

保障信息资源共享。在常态化交流沟通框架下,畅通信息资源共享渠道,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信息的互联互通互享互动。针对重大案件、事件和舆情信息,共同研究制定应对处置方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开展联合调查与鉴定评估。发生跨区域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后,由损害发生地相关市(区)政府共同管辖,经协商后由损害程度较大一方担任牵头单位,组建联合调查组,开展损害调查核查工作。案件所涉地生态环境部门密切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委托经各方共同认可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出具鉴定评估报告,或委托专家组出具损害评估意见,为后续的赔偿和修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修复共商机制。当受损害区域位于京张跨界区域时,修复方式和修复效果评估的组织方式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秉持恢复性办案理念,积极引导督促义务人严格落实磋商协议和修复方案。综合考虑赔偿义务人经济能力、代偿意愿等因素,创新采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认购碳汇、劳务代偿等多样化的赔偿责任承担方式,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修复效果,实现受损生态环境的有效恢复。

强化支撑保障。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联络员制度,持续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跨区域案件办理、案件研讨与分析交流协作等机制。强化科技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的支撑作用,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溯源、修复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监测等先进技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统一执法标准,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力量资源优势,相互提供技术支持,共同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效能。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鼓励公众提供案件线索。对于重大案件修复方案,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增强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