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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交巡警魏县大队:“公园+宣传” 出行更安全

在日常生活中,电动自行车以其方便快捷、经济实惠和环保等特点受到群众青睐,社会拥有量激增,引发的交通事故随之增加。为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7月17日上午,邯郸交巡警魏县大队走进辖区体育公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期间,宣传民警以拉家常方式,向群众讲解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别以及电动车安全行车常识,并以发生在身边的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违法载人、闯红灯、随意改装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了解电动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同时,民警向群众强调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还手把手指导如何戴好头盔,提醒车友摒弃“戴头盔麻烦”等不良行为,养成守法出行的良好习惯。

这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强化了社区居民的安全出行意识,营造了文明交通、平安出行的浓厚氛围。(杨路彬  范一杰)

温馨提示:

1.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通行。

2.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电动自行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3.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时,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河北日报报业集团乡村云融媒平台编辑 穆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