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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推动纠纷化解从“结案了事”向“事了人和”转变

衡水法院系统构建全流程司法释明体系
推动纠纷化解从“结案了事”向“事了人和”转变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孟宪峰)日前,记者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过一年多实践探索,目前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将判后答疑制度全面升级为覆盖“立、审、执”全流程的司法释明体系,把定分止争目标嵌入诉讼全流程,推动纠纷化解从“结案了事”向“事了人和”深层转变。

在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引导员认真地倾听当事人诉求,提供多元解纷建议。“很多时候,当事人对法律程序不了解,带着情绪来打官司。我们要在第一时间安抚,引导他们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朱跃林介绍。

今年1月,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饶阳县村民杨某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的行政起诉状,该案涉及杨某及十余户村民。为一揽子解决实质问题,该院在立案阶段将当事人引导至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联合市司法局、基层法院组成专班开展诉前化解。

随后,法院邀请饶阳县政府、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实地了解情况,法官详细解释补偿标准,政府代表沟通政策难点,司法局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劝说。最终,当事人及村民与县政府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杨某主动撤诉。“没想到没开庭就解决了所有问题!”杨某说。

去年以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上下联动+府院协同”,将14起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实现“解决一案,化解一片”。

同时,法官在严肃庭审之余,也致力于用专业和真诚引导双方和解。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许晓芬表示,诉讼过程中,法官的每一句话都可能影响当事人的态度。

今年4月,王某与衡水某公司因工伤赔偿引发劳动争议,历经仲裁、一审仍相持不下。二审立案后,法官杨英反复翻阅卷宗,发现双方争议焦点已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转向“赔偿金额如何落实”。她约谈公司负责人,劝解王某,庭审中现场核算工伤保险待遇,提议一揽子解决相关事项,并选取类似案例让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形成心理预期,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下达并非案件结束,判后答疑工作成效显著。副院长李永玮表示,“很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理解,心里有疙瘩。我们的判后答疑,就是要解开他们的心结,让司法更有温度”。

去年9月,深州市西蒿科村的程某和霍某因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历经两审判决仍争执不下。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晓燕邀请基层干部、村民代表和双方亲友,在村委会开起答疑座谈会。座谈会上,法官讲判决依据,村民代表用邻里情分劝解。最终,程某当场将赔偿款交到霍某手中,霍某也承诺 “这事翻篇了”。法官现场起草调解协议,赢得乡亲们的赞许。

一个月后,西蒿科村将“依法办案促和谐 深入群众化纠纷”的锦旗送到法院。张晓燕说,老百姓心安了,才是真正的案结事了。

从立案时的耐心引导,到庭审中的用心调解,再到判决后的贴心答疑,衡水法院系统的法官们以实际行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