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6月25日印发施行。
本预案是《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处置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部门预案,适用于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对全省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预案提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采用分级响应机制。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将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级。
Ⅰ级突发事件: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或者涉及特种设备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Ⅱ级突发事件: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或者涉及特种设备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Ⅲ级突发事件:特种设备较大事故或者涉及特种设备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Ⅳ级突发事件:除上述Ⅰ、Ⅱ、Ⅲ级以外的其他特种设备事故或者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提出,发生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后,省市场监管局视情况组建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要会同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情况,涉及的特种设备种类、类别和品种;核实突发事件人员伤亡和现场破坏情况;对突发事件发生原因和性质进行初步研判;为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制订、危害评估、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撰写现场技术勘察报告。
应急预案还对预警和预防、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