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在河北金融监管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张家口金融监管分局、张家口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保险类纠纷定分止争座谈会,针对保险类纠纷存在的调解率低、诉讼率高、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签署《关于保险类纠纷定分止争十项措施》,明确人民法院、金融监管、保险公司在定分止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和措施,并落地全省首个《关于保险类纠纷审判指引(一)》,就机动车责任上浮比例、条款提示说明义务认定、误工费计算标准等十类常见争议问题,统一基层法院裁量标准。
省、市两级金融监管部门、人民法院、保险行业协会以及部分保险公司近50人出席座谈会。与会代表就纠纷化解路径、统一裁判尺度等多角度建言献策、凝聚共识。
张家口金融监管分局将进一步加强保险类纠纷源头治理,引导市场合规运行,与人民法院、保险行业共同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为金融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王文娟、闫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