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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警调对接”实现纠纷化解“最优解”

河北法治报记者 吴艳丽 刘卫峰

在渤海之滨的唐山曹妃甸,当地巧妙地将公安执法的刚性力量与人民调解的柔性智慧相融合,建立以“警调对接”为核心的矛盾纠纷联调联处联防机制,绘就了一幅“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生动图景。日前,记者深入曹妃甸区,就“警调对接”推动矛盾纠纷联调联处联防的实践与成效进行探访。

从“单兵作战”到“联防联控”

“基层矛盾纠纷看似琐碎,但调解难度大,仅靠民警‘单兵作战’,调解效果不佳,矛盾反复率高。通过公安与司法行政的联合调解,大大提升了矛盾纠纷的调解质效,且群众更容易接受。”在柳赞海防派出所,四级警长张剑韬对“警调对接”的价值有着切身的体会。

为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曹妃甸落地生根,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点,曹妃甸区整合公安与司法行政资源,通过“警调对接”机制分流派出所纠纷,构建靠前防范、多元解纷的治理格局。

2022年,“警调对接”机制启动试点,仅仅半年时间,其成效便已显著呈现。2022年底至2023年初,该机制开始在曹妃甸全区推广,各基层司法所纷纷挂牌成立“警调对接”工作室。

据介绍,“警调对接”工作室按照“2+N”模式配备调解力量,即选拔2名调解经验丰富、群众认可度高的“五老人员”(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法官、老警察)担任专职调解员,负责工作室日常工作,保障调解质量与效率;兼职人员由辖区民辅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按需参与调解。

工作中,对于通过110报警的矛盾纠纷,处警民警现场处置时,如发现属于民间纠纷引发的且符合治安调解范围的治安案件,或符合当事人和解条件的公诉案件中的民事赔偿事项,且双方有调解意愿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驻所人民调解员参与现场调解。对于不适宜现场调解的纠纷,民警及时填写《移送调解函》,将案件移交至“警调对接”工作室进一步处理。

工作室接收案件后,迅速组织当事人调解。调解员从亲情、道德、法理、习俗等多方面着手,耐心化解。调解成功后,能当场履行的当场签订协议并履行;无法当场履行的,约定时间,由工作室跟踪督办。

此外,双方每月还定期召开分析会,共同探讨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持续提升调解水平。

情理法并用化解矛盾纠纷

2024年,曹妃甸两户渔民因海域捕捞范围发生纠纷,矛盾激化险些引发肢体冲突。派出所接警后,因双方有调解意愿,民警迅速将案件移交至“警调对接”工作室。

“这起纠纷专业性比较强,涉及海洋渔业法规和历史遗留问题。”柳赞司法所所长王超回忆说。他们首先邀请海洋渔业部门的专业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和历史资料对海域界限进行解读。同时,从邻里关系、长远利益等角度出发,耐心劝说双方。

在调解现场,专职调解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条款,民警则负责维护现场秩序,防止矛盾再次激化。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明确了捕捞范围。

在处理邻里纠纷时,工作人员会从邻里和谐的大局出发,结合当地习俗和人情世故进行疏导;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时,他们秉持劝和原则,注重情感疏导和法律解读相结合;面对劳务纠纷,则会重点审查合同合法性,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

科技赋能与专业融合提升调解质效

在曹妃甸的“警调对接”工作中,科技创新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引擎。信息化手段的运用,让矛盾纠纷化解更加高效、便捷、透明。

据介绍,案件办结后,调解员及时将详细信息录入调解信息平台,实现案件信息实时反馈与资源共享。派出所和司法所可随时查阅进展,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曹妃甸在“警调对接”工作中还注重方式创新。针对复杂矛盾纠纷,积极探索“专职+专业特长”“专职+专业法律知识”的调解模式。当遇到涉及专业法律问题的纠纷时,主动邀请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参与调解,与专职调解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这种专业与专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不仅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也增强了群众对调解结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警调对接”机制在曹妃甸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显著的“催化效应”。2024年,全区各“警调对接”工作室累计成功调解纠纷196件,没有发生因调处不及时引起矛盾激化现象,有效防范压减了“民转刑”案件,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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