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大运河,半部华夏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强调“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作为大运河的沿线省份,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适度、持续、合理的原则,深入挖掘大运河丰厚历史文化资源,扎扎实实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让这条古老的运河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核心。要建立健全大运河保护制度体系,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地方性保护法规。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测绘等科技手段,对古运河河道、古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与数字化建档,实现全方位、永久性保存。加强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及非遗保护基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支持相关研究机构和学者开展大运河文化研究,系统解构大运河文化的内涵和价值。构筑文化遗产数据平台,打造大运河文化数字博物馆,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实现虚拟展览与在线传播。推进大运河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将一些闲置的老建筑改造成特色民宿、文化创意工作室等,实现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
推动运河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
积极开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依托大运河文化资源,建设运河文化主题公园、博物馆、展览馆等,推出古镇探秘游、生态休闲游等主题旅游产品,让游客深刻感受大运河的文化价值。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开发数字化旅游产品,如虚拟运河体验项目,增强旅游的趣味性和体验感。
大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大大运河沿线交通建设投入力度,开通旅游专线、直通车等特色线路,构建立体交通网络。优化游客中心、餐饮住宿等服务设施功能,提升游客出行便利性。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进程,搭建智慧文旅服务平台,实现便捷化、智能化服务全覆盖。
优化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
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统筹协调机构。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创新合作方式,拓宽合作领域,推动资源的高效整合与统一规划。建立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协调机制,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文旅融合等方面的合作提供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政府引导+企业运营+公众参与”的多元合作机制,通过“文化体验+生态休闲+产业联动”模式,形成“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良性循环。
加强大运河省内沿线城市间的合作,共同制定文化带发展规划与配套政策措施,联合打造跨区域的旅游品牌与线路。积极与北京、天津合作,共同开发大运河京津冀段旅游线路,推动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以及市场共建,擦亮大运河文化“金名片”。
创新文化传播与品牌塑造
创新大运河文化传播方式。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如视频号、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展示大运河的历史文化魅力。例如,拍摄大运河河北段非遗传承系列短视频,记录运河船工号子、沧州木板大鼓等非遗技艺的传承过程。利用直播平台,开展云游运河河北直播活动,带领观众线上游览大运河沿线景点。
积极打造大运河文化IP。利用运河水、古船、古建筑等元素,设计具有辨识度的形象标识与宣传口号。开发系列文创产品与数字内容,吸引更多人了解认识大运河。加强国际文化的交流合作,通过举办国际运河文化论坛、艺术展览等,推动地域文化更好走向世界,增强国际影响力。(刘俊杰)
(作者单位:沧州市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