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崔丛丛)如何认清对老年人的诈骗和非法集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推出本期短视频,邀请律师、法官在线解答难题。
河北省民营经济律师服务团律师路扬介绍,老年人注重养生,销售者通过欺诈方式诱惑老年人高价购买无功效或功效甚微的保健品,一些受疾病困扰的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易陷入错误认识,被各种“神效”保健品诱惑,从而为此支付数额较大的财物。在此情况下,销售者即使向老年人交付了产品,但是老年人的大部分财物因被欺骗而被销售者非法占有,销售者依然涉嫌诈骗罪。
因此,一方面老年人应提高防范意识,从正规渠道购买商品,不能盲目相信所谓“神效”;另一方面从事保健品生产、销售的企业更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法合规进行销售,不能妄图通过欺诈方式获取销售收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赵文婷说,“以房养老”作为一种养老方式被社会广泛关注。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金融防范意识较差的特点,恶意设套,借“以房养老”实施非法集资。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房本在家无用”“不耽误自住或出租”等类似话术为借口,诱骗老年人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借助诉讼、仲裁、公证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使老年人“钱房两空”。
在这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醒大家特别是老年人,要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投资理财时不要盲目被高收益诱惑,发现犯罪分子以“养老诈骗”进行非法集资的,要不听、不信、不参与,拒绝侥幸心理和贪图便宜心理,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同时子女也要关心、照顾老人,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联动起来,最大限度挤压犯罪分子“行骗空间”,让养老诈骗无处遁形,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另外,作为企业应诚信经营,不能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进行违法运营,否则将涉嫌非法集资。
视频编辑:河北日报记者 崔丛丛
素材来源: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