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任明月)5月27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与北京密云区人民法院溪翁庄人民法庭打破地域限制,成功化解同一家庭关联两起家事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张某与李某于2023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24年3月,李某向张某所在地丰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离婚。经审理,法院未准予双方离婚,此后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2024年5月,张某突发疾病瘫痪在床,花费各项费用共计20余万元。在此期间,李某并未对其进行照顾,也未承担任何费用。张某遂向李某所在地密云区法院溪翁庄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李某给付护工费、租房费等费用合计10万元。由于两人分居已满一年,故李某再次向丰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张某离婚。
两地法官商讨案情。
考虑到两个案件之间的关联性及张某本人的身体状况,密云区法院溪翁庄法庭与丰宁法院迅速启动跨域联动协作机制。
丰宁法院承办法官电话了解李某和张某的真实想法和实际情况,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支撑,积极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从实际出发,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与此同时,溪翁庄法庭承办法官则实地走访张某住所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倾听诉求,详细了解其生活困难和经济压力,并积极与李某沟通,从法律责任和夫妻情分等角度进行劝说。
5月27日,丰宁法院承办法官驱车抵达溪翁庄法庭,与该庭承办法官一同前往张某家中,面对面展开调解工作。从家庭责任、子女权益、未来生活等多方面进行细致分析,拉近双方当事人的距离,化解敌对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离婚纠纷案中,孩子由李某直接抚养,考虑到张某当前身体状况,暂免其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李某名下的债务由李某自行承担;扶养纠纷案中,李某同意给付张某扶养费7万元并当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