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周晓梦)近日,承德县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实质性化解了一起虚假婚姻登记行政诉讼案件。
2010年7月,盘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与栾某在承德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盘某离家后无法联系。2025年4月,栾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承德县民政局撤销其与盘某的婚姻登记。
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涉婚姻登记行为长达15年,已经超出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栾某无法通过司法途径撤销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又因无法提供盘某的身份信息,栾某的问题陷入僵局。
合议庭研判讨论后,通过公安部门核查,证实盘某在结婚登记时使用的身份信息确为虚假信息。为妥善有效处理该行政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德县法院在核实真实情况后,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法向民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承德县民政局收到司法建议后,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按照法定程序撤销了案涉虚假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