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徐杨)近日,隆化县人民法院调解中心通过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受到当事人好评。
2024年8月,驾驶电动车的代某与骑自行车的李某发生碰撞,致使李某头部撕脱伤,肋骨骨折及多处挫伤。李某住院期间产生各项费用10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符合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无果后,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处被告代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
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调解意愿较强,在依法立案登记,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隆化县法院迅速启动了先行调解程序,由调解中心指派给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林莹、闫振海进行调解。
调解员详细询问了事故的经过,并参考了交警部门出具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责任认定书,提出了合理的赔偿方案。经过几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代某一次性给付李某医疗费等4万元并当场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