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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司法局:以 “四坚持” 改革举措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行唐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持续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改革,以“四坚持”改革举措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以行政执法监督的“小切口”,撬动营商环境大提升。

行唐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深入贯彻上级关于优化执法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

坚持“不打扰”,设立企业“宁静生产日”

行唐县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印发了《行唐县企业“宁静生产日”制度实施办法》,将每月1日至25日设定为企业“宁静生产日”,在“宁静生产日”期间,除因重大紧迫执法任务等特殊情形,原则上不得入企检查,对确需开展入企检查的,严格遵守审批备案制度,填报《行唐县执法检查备案表》,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报县纪委党风室备案。2024年,全县备案涉企检查计划108份,调整检查时间76次,核减执法检查65次。宁静日制度实施以来,全县执法检查次数较2023年同期减少50%,涉企执法检查次数实现大幅下降,有效降低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坚持“查一次”,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

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涉企执法事项,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制定联合执法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整合执法力量,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切实防止多头重复执法。2024年全县开展联合执法21次,减少检查次数60余次,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减轻了经营主体负担。今年,行唐县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监督职能,对全部执法单位涉企执法计划进行备案,建立“综合查一次”数据库,制定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计划,力争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跑出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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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深入企业了解执法营商环境情况。

坚持“有温度”,推行包容性审慎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执法方式的灵活性和人性化,深入推行柔性执法,依法实施“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帮助企业厘清守法边界,增强自主守法意识,真正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提升企业获得感,实现行政执法效果最大化。2024年,组织行政执法专项培训6场次,全县作出从轻、减轻和免予处罚决定案件240件,轻微违法免予处罚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1.86%。

坚持“面对面”,设立企业执法监测点

为进一步拓宽涉企执法监督渠道,行唐县司法局突出“力量下沉、一线监督、直达现场”,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在5家企业设置行政执法监测点,选聘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反馈的监督线索、意见建议、执法情况等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及时监督整改落实,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行唐县司法局会同县工商联,组织4次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开展7场次“法治体检”活动,面对面回应企业关切,为企业“把脉问诊”,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赢得了企业的信任和支持。 (袁军合、闫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