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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十周年 守护存款更安全

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业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构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之一。存款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它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公众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正式施行,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十年来,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使储户在中小银行和在大银行的存款享有了同样的法律保障。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从2020年开始,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在其营业网点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了存款保险标识。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也会定期公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名单》,供公众查询。目前,河北省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已参加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作用就是使存款人的存款更安全,保护存款人权益。按照《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存款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储户在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都在保障范围之内,既包括本金,又包括利息。当个别金融机构出现被接管、撤销清算等情形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对存款人施行限额偿付,即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机构的存款最高偿付限额为本息合计人民币50万元。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依法从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让众多存款人了解存款保险知识,形成“存款安全有保障”的稳定预期,是存款保险工作的重要内容。《存款保险条例》实施十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多措并举齐发力,推动存款保险知识普及。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起66个存款保险宣传示范基地,累计培养存款保险宣传员2万余人,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专题宣传活动近30万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超4000万份,覆盖近5000万人次,存款保险宣传覆盖面持续扩大。聚焦农村金融生态薄弱地区,积极打造农村地区存款保险网格化宣传新格局,建立“银行-村镇”对接机制,划定投保机构“责任田”,实现全省1900多个乡镇全覆盖,让存款保险知识走进了农户家里,走上了田间地头。经过十年的努力探索和实践,我省社会公众对存款保险的认知度明显提升,存款保险为我省的金融安全稳定注入了持久动能。

2025年是《存款保险条例》施行十周年,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将组织全省银行机构贯穿全年持续开展“存保十年”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加大存款保险宣传力度,多渠道、全方位提升公众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知水平,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为银行稳健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银行业普惠金融水平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河北日报记者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