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4月24日讯 (记者 李文秀)今天,记者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衡水市两级人民法院稳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对于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侵权成本。2024年,衡水两级法院审结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2件,以严格的司法程序惩罚和威慑侵权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某商标侵权案中,权利人因被告的侵权行为向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签订和解协议。该案结案后,被告再次实施侵权行为,权利人再次提起诉讼。经一、二审法院判决,被告的行为构成重复侵权,判决按照双方签订和解协议金额的五倍予以赔偿。另一起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告抗辩其在刑事案件中自认的获利仅为2000元,民事赔偿亦应按照此金额进行裁量。桃城法院在尊重既有生效刑事判决效力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司法裁量权综合全案情况对恶意侵权行为实施严格制裁,最终认定其违法所得按照货物数量以及行业内该品类的平均利润得出最终金额,后以该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1.5倍计算惩罚性赔偿数额。
近年来,衡水法院不断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职能部门沟通协作,推动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趋于统一,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两级法院分别与市场监管部门签署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备忘录,与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保证涉知产案件的信息共享、情报互通,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走深走实。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两级法院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侵权行为,降低侵权风险和责任承担。
当前,桃城法院正积极打造集司法保护成果展示、法治宣传教育、公众服务和交流合作等功能于一体的河北省法院系统首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展示中心——知识产权物证室,预计今年6月底全面完工并正式对外开放。知识产权物证室将通过可视化、互动化的方式,展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取得的重大成果,提升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为知识产权健康发展提供全链条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