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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法院“补植复绿+碳汇认购”让“破坏者”成为“修复者”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于岩)近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进行了宣判,该案通过“补植复绿+碳汇认购”的方式,让伐木的“破坏者”变身为环境的“修复者”,力争对受损的环境进行最大程度的修复。
  被告人霍某某为多挣取采伐费,在林木所有人已经告知采伐许可证划定的四至范围的情况下,仍超范围采伐林木,数量较大。案发后,被告人霍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承诺严格按林业部门规定、标准要求补植落叶松,保证在期限内完成,并保证所补植树木的成活。      
  审理过程中,案件的承办法官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帮助其正确认识到滥伐林木对环境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而促使被告人霍某某自愿通过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在承德塞罕坝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挂牌的承德县畅美光伏项目购买生态产品,以“碳汇认购”的方式弥补因其滥伐行为造成的碳源排放及固碳损失。
  从“一判了之”到“生态修复”,该案在依法惩治犯罪行为的同时,通过“补植复绿+碳汇认购”的双重修复机制弥补生态损失,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是打击犯罪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生动实践。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围场法院将以更加科学、审慎、全面的方式推动生态环境的修复,在让违法者承担应有责任的同时,不断完善生态修复机制,以更有力的司法举措守护好绿色家园,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