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张彬)近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与县司法局合力化解一起涉及务工人员治安处罚的行政争议案件。
原告袁某与第三人贺某系饭店同事,因上菜顺序发生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致第三人贺某受轻微伤。公安机关接处警后,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一度升级。县公安局按照法定程序对原告进行了行政处罚,原告对该行政处罚并不认可,遂将县公安局诉至法院。
经分析研判,丰宁法院决定启用“府院联动”机制。承办法官从法理、道德、社会治理效果等多个角度出发,积极展开调解工作,耐心细致地向袁某解释法律程序和诉讼风险,缓和对抗情绪,消除误解,解开案件“症结”;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则重点分析诉讼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为双方明晰权利义务,提供合理的建议;被告县公安局就证据的完整性和处罚结果的合法性方面向袁某进行了具体的说明。最终,袁某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并主动递交了撤诉申请,这起行政争议终于落下帷幕。
该案件的实质性化解,是丰宁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将矛盾纠纷从“单一化解”向“多元共治”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丰宁法院将持续在“联”和“动”上双向发力,以高质高效的府院联动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