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王天龙)为深入贯彻落实公益诉讼“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要求,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近日,怀安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对辖区内眼镜店、饰品店、药店等经营场所开展隐形眼镜(含美瞳)安全专项监督工作,着力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此次专项监督,怀安县检察院主要以商圈、眼镜店、美瞳饰品专卖店为重点,通过实地调查、询问经营者、抽查进货台账等方式,对经营资质、产品合规性、购销管理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等情况开展监督工作,共检查8家商户,发现部分店铺存在无资质经营的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怀安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对违规经营的商户立案查处,并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同时对经营者开展普法教育,强调隐形眼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对其开展宣讲工作。怀安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专项监督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凝聚监管合力,持续深化“检察监督+行政监督”协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