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首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出台
划分五个生态修复分区,布局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袁铮)记者从近日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沧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市政府批复。这是该市首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提出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主要目标、总体格局,合理划分生态修复分区,确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科学布局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规划》结合全市陆地、海洋两大自然地理分区过渡特征,以重点流域为基础单元,依据生态系统类型、存在问题差异等,将全市划分为大清河淀东水源涵养与农田综合整治区、黑龙港运东地下水超采治理与土地综合整治区、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区、东部滨海湿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区5个生态修复分区。同时,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湿地恢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河湖水系修复重点区、海洋保护修复重点区、森林质量提升与生态绿化重点区、城市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区等6类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规划》明确了统筹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海岸带保护修复、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构建生态网络、维护生物多样性,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夯实绿色生态本底,强化城市空间生态修复、提升城市生态品质等重点任务;提出实施大清河淀东水源涵养与农田综合整治工程等5个生态修复重点工程,以及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建设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据介绍,按照《规划》,到2035年,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流域生态连通性全面加强,典型生态系统、重点保护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生物多样性水平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得以彰显,城乡人居环境更加宜居,美丽海湾基本建成,国土空间现代化治理体系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沧州新格局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