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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妇女权益

 河北日报客户端讯(刘阳、柳宇航)“法官,太感谢您了!这下终于能放下戒心好好生活了。”近日,再次来到承德县人民法院三沟人民法庭时,庄某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25年3月,三沟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庄某与被告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庄某经常被李某辱骂、殴打、恐吓。对此,庄某逐渐对这段婚姻失去信心,也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一并申请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李某实施家庭暴力。

  承办法官蒋志栋收到该案后,经阅卷、审查伤情照片等证据,认定家暴的现实危险确实存在,于是迅速在48小时内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李某实施暴力、骚扰及接触庄某,并责令其迁出共同住所。

 为确保保护令的落实,蒋志栋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将裁定书同步送达当地妇联、村委会和派出所,迅速建立起“法院主导+基层协同+公安威慑”的联动机制,共同为庄某筑起了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线。

 在对李某进行训诫教育的过程中,蒋志栋联合多部门向其详细解释违反保护令的法律后果。通过耐心劝导和普法教育,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家庭和妻子造成的伤害,并承诺停止暴力行为。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离婚协议。

  一直以来,承德县法院高度重视反家暴工作,自2014年发出全省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至今,院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拓展保护妇女权益的新路径,全力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